MacroViz

多媒體設計、數位學習、英語學習、日語學習

談網頁設計專案的時間控管

繼上一篇:「談網頁設計專案的量化」之後,這篇要討論的是「時間」控管的問題。
http://blog.macroviz.com/archives/566

只要是專案管理,必然牽涉「時間」的控管。
「時間」可以說是專案中比「人力」和「預算」還重要的可調度資源。

野部以前在網頁設計業界,剛開始接觸「時間」控管的時候,踩入一個誤區。
就是根據自己設計和程式的熟練度,把時程排出來,然後把時程表給同事,認為時間到,網站自己會漂漂亮亮、完完美美的做出來。
可想而知,時間一到東西沒有做出來,我這個 PM 當然是讓老闆和客戶罵到狗血淋頭,東西也收尾收得一塌糊塗。

其實「時間」控管不是只有排定時程而已。
「時間」控管背後的真正涵義,是一個責任。
是身為專案領導者要去「揭發」所有可能會影響專案執行時間的因素,並且一一排除。例如:

  1. 規劃一個專案,要花多久?
  2. 新技術的學習,要花多久?
  3. 新模組的研發,要花多久?
  4. 設計總監看到成品之後的修正,要花多久?
  5. 專案經理看到成品之後的修正,要花多久?
  6. 真正的製作時間,要花多久?
  7. 收拾爛攤子的時間,要花多久?
  8. 客戶看到成品之後的修正,又要花多久。
  9. 客戶有沒有可能中途改規格,萬一 PM 沒有檔下,後續如何處理?
  10. 分工過細所衍生的各項問題,該如何解決?
  11. 有沒有其他專案或者準專案要交叉執行?
  12. 有沒有組織內部的政治因素影響專案執行?

 

上面林林總總的列了一堆,真正製作的執行時間只是其中一小項而已。

這裡順便探討一下,網頁設計領域中,「全才」和「偏才」對時間的影響性:

  1. 網頁設計背後都是程式 XHTML、CSS、Javascript、PHP、SQL、Actionscript,加上本身還得具備不少美學和排版知識基礎。這些不是拿個 Adobe Photoshop 或者 Adobe Illustrator 軟體拉一拉,另存 html 就叫做網頁設計了。換句話說,網頁設計師就是互動設計師,必須是「全才」,不能是只會設計或者程式的人。或許在軟體開發領域、視覺設計領域而言,這樣叫做專才,可是對網頁設計或者互動設計領域而言,這樣其實只是「偏才」。如何從偏才發展成一個「博大精深」而非「博而不精」的「全才」需要不少時間。但是主要還是看設計師的個人心態以及個人期許和學習企圖心。
  2. 網頁設計背後需要有強大的「以使用者為中心的人機介面設計理論」作為支持,去規劃動線。這種看似無形卻有形的東西,規劃起來其實很費工夫,而且要有很經驗的人才有辦法做到接近完美。很多極端實戰經驗派的設計師很不屑學術派的理論基礎。以為理論就是陳腐的。可是,由於互動設計至今在世界上還是新興科系,加上 ADOBE 和微軟在這方面不斷提供軟硬體資助學校做互動設計研究,這些理論可都是這幾年經過不斷驗證而被寫在書本上。有時候看到書上寫一條理論,省下好幾個月功夫,何樂而不讀理論?要「實作能力」兼具「理論修養」也需要不少時間。
  3. 「偏才分工」花在整合和 debug 的時間,遠比執行製作的時間還久。特別是分工過細問題,五個人不見得製作時間會節省五倍,但是整合每個人的模組加上 debug 的時間,肯定是要五倍的。但是因為客戶永遠的名言:「越快越好」,加上經驗薄弱的 PM 如果沒有把持好,隨意承諾,導致許多急就章的網站。回到工作團隊上,開始等量細部分配工作給一批人。可是,萬一到了簽約結案時間還在 debug,實際上就是送給客戶一個最大的話柄當攻擊目標,之後就是進入時程崩潰期,兵敗如山倒,或任客戶宰割。

 

其實很多網頁設計團隊至今仍未發現,或對以上問題視而不見,不聞不問,形同麻痺。反正案子來了就趕,先上了再說,客戶罵就修,年復一年、日復一日,每天做專案做的跟行尸走肉似的,加班加免錢。卻不知道:

  1. 和客戶的時程溝通沒有處理好,
  2. 低估了網頁設計的技術難度,
  3. 錯估了新開發模組的時程,
  4. 團隊中具有的能力和效率不夠好的人員,
  5. 以及偏才分工、分工過細,

 

是導致專案時程拖延的五大兇手。

野部針對網頁設計的專案管理觀念其實在在地和許多傳統的管理觀念互相衝突。
例如「人才求全」,這在許多產業是大忌,可是在這個領域,若要當大師,必先為全才。
又亦如我反對「偏才分工」,但我支持「全才分工」。
因為網頁設計的環節環環相扣實在太多了。

業界最常見的分工以任務而言通常可粗略分三個角色:專案領導者、視覺設計師、程式設計師。
當然這三個角色可以是三個人,也可以是一人分飾多角。
但是業界很難看到一個人可以同時分飾視覺設計師和程式設計師的人。
除非是達文西轉世,要不然一個強調視覺和感性,一個強調邏輯與理性,
加上人的思維總是會在自己熟悉的框框內打轉,不願脫離自己習慣的學習模式,也無法調適各項技能在內心裡的衝突,自然難以發展成全才。

再舉個例子,視覺設計師CSS版型沒切好,程式設計師很難套程式。
所以切版的人,如果沒有程式設計的底子,切出來的版只是在給程式設計師找麻煩而已。
但是反過來說,如果程式設計師套了程式,因為不懂維持 HTML 在網頁設計軟體裡面的可編輯性,整個版型就亂到無法重新編輯。
那萬一客戶要求要改地方的時候,請問這個責任是要視覺設計師扛,還是程式設計師扛?

所以說,當設計的時候,就該想到程式之後要怎麼寫,當寫程式的時候,就該回想一下之後設計師要怎麼編輯。
要有這樣的能力者,兩個都必須是全才,然後只是任務分工而已。
而透過幫工作夥伴的互相著想,其實幫自己省了更多的麻煩和時間,何樂而不為?

其實我也知道,是許多人不想多學,所以不能為也,但非真不能也。
但以多媒體設計領域或互動設計領域而言,我想我們從事的不是「少」媒體設計吧。
「人 – 機」介面也不是設計出來就好,中間的「互動 (interaction)」都是需要「程式」去支援「介面」的「動作 (action)」啊。
更遑論探討現在市面上一堆 Web 2.0 和 C2C 網站上面的「人 – 機 – 人」的社交性和互動了。
所以這行想走久一點的話,程式設計的邏輯素養和視覺設計的美學素養兼備,怎樣都是躲不掉的。

另外,很多專案領導者喜歡玩工作日誌。工作日誌本身是「中性」的。但是有些人是拿來「勞民」、「擾民」、以及滿足自己的「管理欲」、或是拿來應付上司的「詢問」用的。這樣就是把一個好端端的工具給「污名化」了。

運用工作日誌作為時間管理工具,有以下數點要注意:

  1. 工作日誌不是「紀錄」,是「計畫」。時間要預先排定,不是紀錄今天做了什麼的流水帳。精準度要到小時。例如:每日幾時幾分至幾時幾分,誰,「預計」會做那些事情?(就是有點…有套漫畫叫做未來日記的味道)
  2. 填寫工作日誌不是網頁設計師的責任。請專案領導者親自去請教網頁設計師,將時間問出來,專案領導者自己填上。
  3. 工作日誌不保證進度會照時執行,一但沒有如期交件,表示一定有問題。這時候專案領導者的責任就是趕快跳出來找問題並且排解,不可以等到內部會議才開始檢討。
  4. 針對已經執行過的工作,需要制定出所有人可接受的「合理執行單位時間 (H) 」,以便後續新專案作為預先排定工作日誌的起牆磚。

 

其實專案管理的精髓就是「準時 (on time)」,時事人地物的安排、資源調度和風險控管也不過是圍繞這這兩個字的枝節罷了。

P.S. 其實專案規格表的細節,特別是需要新開發的模組,如果定義的不夠詳實,而跟客戶產生爭議,也是一個導致專案延遲的風險,本文暫不探討。只能說,專案前頭規劃時間要捨得投入,後面才會執行的很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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嘀咕

自從把 Facebook 帳號停了之後,自己寫的格言就沒地方發表了。可是自己從2002年開始,又有寫格言的習慣(寫在筆記本的下邊,累積了好幾本),已經好多年了。

覺得雖然在道德上不喜歡無名,但是覺得 Digu 還不錯。另外一個可能性是 twitter 或 plurk。

可是說真的,只要去弄這些,又會分心。

不知道 Wordpress 有沒有寫格言的外掛。

今天換下來的格言是:「老天給人類三把工具:第一把叫作自由意志;第二把叫做身體;第三把叫作時間。剩下的要怎麼玩,看自己。」

換上去的格言是:「剛開始學任何東西的時候,有甚麼是不用背的?」

打任何基礎功夫都是要背一堆東西。

就連武俠小說裡面的高手,也必須背詠心法才能不斷練習到成為真正的高手。

看到市面上強調一堆不必背就能學好英文的書,實在是有誤導之嫌。

不過畢竟是作者的行銷手法,不干我事。

只是我最近真的深深體認到,要學好一種知識或技術,該背的還是躲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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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感恩節感言

日記變成週記,週記變成月報表。我擔心接下來我的網誌,會跟法說會一樣,一季一次。

從10月中開始整個忙到不是人過的生活。欣慰的是紅寶書兩個月下來扎扎實實看了兩次,熟記了七八成。

我從不會害羞說自己是天才,即使別人認為我臭屁也不在乎。(因為事實沒甚麼好辯駁的)

只不過,我向來是一個不認真的天才,人生中真正對主修功課認真的只有碩士班這兩年。

最近 MacroViz 的工作團隊也經歷了很多風波,身為團隊領導者的我自己也經歷了很多起起伏伏。

決定今年不申請學校、決定把紅寶書K爛、生了一場病、電腦壞掉、封印了 MSN、把 Facebook 帳號停了。

也有許多的好事,但是在此不便明說,對這些在美國 Indiana University Bloomington 幫忙我的師長、前輩們,以及台灣在我的背後不斷支持我的 MacroViz 的學弟妹們,感謝靜君、韻捷、怡彣、尹茜、向華、佳民,也感謝婉玲和佳勳臨時的支援,只能在心裡再三感謝。

Thanksgiving 來了,三頓火雞大餐推掉了兩頓,只為了好好讀書。

不過,人生無常,笑笑就好,生死好壞早已看破,反而能專注地實現自己的夢想。

我發明的新格言:考場看成績、商場看錢積。

總之成王敗寇,成績是王。

感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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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宗教信仰

這個題目我憋了很久,真的不寫不爽快。這是個很有爭議的題目,不喜勿看。畢竟我有發表言論的自由,特先警告。

《先來一段前提》

今天剛好萬聖夜,出去 shopping。回程時看到兩台公車的廣告,互相攻擊。第一台公車寫著:「You can be good without god (無神論協會刊登的)」,另一台公車寫著:「You can be good without god, but you cannot be saved without Jesus (可能是某個教會刊登的)」。

《接著,重點來了》

我生平最怕兩種人:第一種,吃宗教素的迷信佛教徒。第二種,一直告訴你不信耶穌不能得救,然後一直攻擊其他信仰的基督徒。

為什麼我怕第一種人?因為第一種人平時和顏悅色,一天到晚阿彌陀佛、阿彌陀佛的。但是萬一有一天,他不小心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沾到了疑似葷食的食物時。身邊的人,一定要忍受這蓄積已久的火山爆發。甚至聚餐的時候,只要該餐廳吃素不方便,素食不如意,那身邊的人就等著受罪吧。

這種為了證明自己的虔誠,卻要讓身邊人處處忍受不方便的人,只能說是自私,相信釋尊也不會欣賞這種人。

為什麼我會怕第二種人?因為第二種人平時也是和顏悅色,但是找到機會灌輸你信耶穌才能得救的觀念。就算是我表明了我也信耶穌,但是我不可能加入基督教,他就會認為你墮落、不受教。

然後以耶穌代言人的高傲姿態,不准你對基督教有任何質疑。一提出疑問,就好像羞辱他一樣,連討論的空間都沒有。然後被批鬥,反羞辱。

說真的,What if I just want to be good not be saved? 「我只想當個好人,不想得救呢?」下地獄也是我自己的選擇不是嗎?干你屁事?我難道不能像地藏王一樣發願去地獄救人嗎?你為什麼要強迫我「得救」強迫我去上「你的天堂」?

我難道不能說,信主和加入基督教,是兩回事嗎?信主一定得受洗嗎?這樣說來,說穿了是不加入教會不能得救,根本就不是不信主不能得救啊。我難道不能說,我老老實實的信主和聽從聖經的教誨,但是我就是不相信你這個半生不熟基督徒說的話嗎?

這麼霸道的傳教方式,我怎麼沒有從路加福音中讀到呢?我記得耶穌基督在教誨人的時候,都是溫柔又體貼的。

《為什麼我要提到這兩種人》

首先要先聲明的是,上述兩種人,是兩個宗教當中很少數的份子。大部分不論佛教 or 基督教徒,人都是非常熱心,也非常 open-minded,可以容納不同的宗教觀念。但是很不幸的,偏偏這兩種人,就有的是我的長輩,也有的是我人生中最要好的朋友。如今,他們願意不惜傷害友情,親情,也必須去滿足他們對宗教偏激的價值觀。讓周遭的人,逐漸遠離他們,然後只留下能接受他們價值觀的人在身邊。

這兩種人很大個一個共同點是,把生命中的失敗,歸咎於自己以外的超自然力量。結果,當人生遇到問題,而導致創傷的時候,寄託信仰、或者改變信仰,卻忘記去改變自己的個性,N年之後,這些問題,還是再次的在他們心中留下新的傷痕。

這種不願意自己去改造自己,卻寄望吃素得到釋尊的保佑,寄望信主得到耶穌基督的拯救,來解決問題的方式,叫做懦夫、叫做逃避。

這種跟去拜關公求功名、拜濟公求明牌有何兩樣,大家又有什麼資格去攻擊去廟裡拜拜的人呢?

信神、敬神;但是不要迷信神,強迫人家信你的神,以及攻擊其他人的神。更不要隨口說凡事都是神的旨意,自己卻是甚麼決定都不做(反正都是神在決定的,我們不必負責任,有問題都是神的問題,不是自己的問題),那叫懦夫,不叫忠於神。

當一個人,不能先用自己的「心念」和行動去解決人生的問題,卻期望神去解決自己的問題,這樣人生會改變,才有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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